我們能幫上您什麼忙嗎?

華盛社區創作者入駐協議

一、特別提示

1.《華盛社區創作者入駐協定》(以下簡稱“本協定”)是使用者(以下或稱“您”或“創作者”)與華盛(其定義詳見本協定第二條)之間簽署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定。本協議為使用者作為創作者入駐華盛社區創作者聯盟的基礎性、通用性的協議,您在入駐社區後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均受本協議之約束。

2.華盛特別提示您:

(1)請您務必審慎閱讀本協定的全部條款,特別是免除或者限制華盛的責任的條款、排除或者限制您的權利的條款、以及約定適用法律、爭議解決方式和管轄法院的條款等,這些條款可能以黑體加粗、設置底線等方式被突出標示;

(2)請您務必審慎選擇是否接受本協議。如果您在相關頁面點擊確認本協定、或在華盛以合理方式向您展示/提示/通知本協定或本協定的任何更新版本後仍繼續使用華盛提供的服務、或以可能的其他方式作出(或被華盛視為作出)同意本協議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您完全同意本協定的全部條款;

(3)如果您對本協定的任何部分有任何異議,您應當立即停止申請入駐。

3.華盛特別提示您:

(1)為了給您提供更好的服務,華盛社區的業務可能不時發生變化,本協議也可能隨之作出調整。華盛會通過在華盛網站發佈更新版本或以其他方式提示您相關內容的更新,也請您訪問華盛網站以便及時瞭解最新的協定文本;但您理解並同意,華盛無義務對您或任何特定用戶作出特定通知並就相關內容的更新取得您或任何特定用戶的同意;

(2)在前述情況下,如果您繼續使用華盛提供的服務,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修訂後的協定文本並願意受其約束。

4.如果您未註冊華盛帳號,將導致您不能成為華盛的用戶,但這並不會導致華盛禁止您訪問華盛網站並使用基本的流覽或資訊搜索功能。然而,在任何情形下,您都充分理解並完全同意,華盛無意且不應被認定為向任何未註冊華盛帳號的物件提供任何服務或與之建立任何商業關係。

5.本協定除正文外,還包含以下附件內容:

(1)《華盛社區創作者激勵機制》;

(2)《華盛社區創作者Q&A》;

(3)您在使用華盛的特定服務時,該等服務可能會另有單獨適用的相關協議、政策、指引、制度或規則等。所有華盛已經發佈的或將來可能發佈的涉及相關業務的協議、政策、指引、制度或規則等(包括但不限於《華盛社區通用管理規則》),均構成對本協議的有效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您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二、定義與釋義

1.本協定所稱“華盛”是指華盛通網站經營者深圳市時代華盛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及現有和或將來設立的相關關聯公司的單稱或合稱。

2.本協議所稱“華盛通”包括但不限於華盛通網站(https://www.hstong.com/、https://www.vbkr.com/)、華盛通App,以及相關的微信公眾號或其他公眾號平臺、微信小程式或其他小程式、以及可能不時涉及的其他互聯網媒介等。

3.本協定所稱“華盛社區”是指開設在華盛通網站站內提供投資者互動交流的社區平臺。

 

三、入駐流程

1.華盛社區是華盛通站內具有權威加持、內容專業、流量超群、致力於打造港美股生態的專業社區。用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金融方面的知識和從業經驗。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用戶向華盛提出創作者入駐申請,並承諾遵守本協定及相關協定的要求對於創作者的要求。

2.用戶在華盛通網站、App註冊帳號後,可申請入駐華盛社區創作者聯盟。申請時用戶須提交【自媒體帳號平臺及名稱】、【自媒體粉絲數】,經社區工作人員審核通過後,本協議生效,使用者即正式成為社區創作者。

 

四、創作者權利和義務

1.入駐社區的創作者有機會享有以下社區特權:

(1)華盛專屬推薦列表;

(2)站內多流量曝光;

(3)專欄開設,承載長文;

(4)官方直播合作;

(5)現金獎勵激勵(具體以華盛社區公佈的規則為准)。

2.入駐社區的創作者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1)創作者的發言、創作、直播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管理規定等的要求,不得發佈任何違反國家法律規定、違背公序良俗、涉及政治話題或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言論、圖片、動作等;

(2)創作者不得在社區中對任何金融產品進行任何形式的推薦、招攬、建議、投資諮詢等;

(3)創作者不得引導用戶以加入微信群、加入會員等方式向使用者提供證券服務,收取非法費用;

(4)創作者的行為需要符合《華盛社區通用管理規則》的相關要求。

3.如發現入駐社區的創作者實施違反本協定及其他相關協定約定的行為的,華盛社區有權採取一項或多項以下措施:

(1)刪除創作者發佈的帖子;

(2)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創作者限期改正;

(3)限制創作者發佈或其他使用權限、封號;

(4)解除本協議,取消創作者資格;

(5)要求創作者賠償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華盛的可得利益損失、利潤減少、商譽降低、華盛支出的所有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調查費、差旅食宿費、華盛向其他協力廠商的賠償或補償、所遭受的處罰等);

(6)創作者行為涉嫌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行政規定的,將相關資訊移送國家有權機關進行處理;

(7)其他華盛社區可採取的合法處理措施。

 

五、智慧財產權

1.華盛網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網頁、介面設計、版面框架、文字、音訊、視頻、圖片或其他資料等)等智慧財產權歸華盛或相關權利人所有。除另有約定外,華盛網站的軟體、系統等的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華盛所有。

2.創作者使用華盛提供的服務在華盛上發佈的文字、音訊、視頻、圖片、圖表等任何內容均應由創作者原創或已獲得合法授權並且該內容不會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合法權益。如有協力廠商聲稱創作者上傳、發佈的內容侵犯了協力廠商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並向華盛提供了相應的證明材料或說明(華盛將對協力廠商提供的證明材料或說明進行合理的形式審查,但在華盛的合法許可權和合理能力範圍內,華盛可能無法實質審查相應內容是否確實侵權或確實不侵權,無論華盛最終作出何種處理措施,創作者均理解並同意,華盛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華盛有權基於自身判斷對可能涉嫌侵權的內容作刪除、遮罩等處理,並採取包括但不限於關停華盛帳號、取消資格、收回已發放的獎勵激勵等措施對創作者進行懲罰;同時,侵權責任由資訊發佈主體自行承擔,華盛不承擔任何責任。

3.創作者確認並同意本協議時,即表明創作者授予華盛獲得創作者所上傳、發佈的全部內容之全世界範圍內免費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銷的、非獨家的、可轉授權的、完全許可的權利和許可。為促進內容傳播、分享及觀點交流,華盛有權以商業或非商業目的將內容用於其他合法用途,包括但不限於部分或者全部地複製、修改、改編、翻譯、組裝、分拆、推廣、分發、廣播、表演、演繹、出版及轉授權,並將內容用於包括但不限於華盛或華盛入駐/合作的任何協力廠商客戶之網站、移動應用程式、微信公眾號或其他公眾號、微信小程式或其他小程式、產品或終端設備等範圍,並授權華盛及其關聯公司、合作公司對相應內容可進行修改、複製、改編、翻譯、彙編或製作衍生產品等。

4.創作者同意許可華盛視具體情況就任何主體侵犯創作者權益的事宜進行維權,包括但不限於發送侵權函件、提起訴訟、申請仲裁、以及其他合理措施等,華盛無需再向創作者單獨獲得授權。本協議已經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六條所規定的書面協議,其效力及于用戶在華盛發佈的任何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內容,無論該內容形成於本協定簽訂前還是本協定簽訂後。

5.如果創作者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對他人的合法權益或公眾利益造成了侵害,華盛將依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在適當的情形下,依本協議或其相關規定,刪除或遮罩特定內容、直至終止您對華盛帳號的使用。如果創作者認為社區的其他用戶通過華盛上傳、發佈的內容侵犯了創作者的合法權益,請可以向社區管理人員提交相關材料進行處理。

 

六、保密

1.創作者保證對在與華盛討論、簽訂和執行本協定過程中所知悉的非公開的入駐合作模式、激勵獎勵政策、活動方案內容等資訊屬於華盛的且無法自公開管道獲得的資訊和資料予以保密。

2.未經華盛同意,創作者不得向任何協力廠商洩露該資訊和資料的全部和部分內容。本條約定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終止。

 

七、通知與送達

1.您理解並同意,華盛可能會通過包括但不限於軟體頁面提示、網站公告、系統通知、官方管理帳號通知(公開或者私下)、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站內信等通知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向您送達相關通知、提示等資訊。通知成功發出時,即被視為已送達您。

2.您理解並同意,任何由於電子郵箱、手機號碼、通訊位址等資訊錯誤或其他不可歸咎于華盛的原因,導致您未收到相關規則、通知、提示等資訊的,均不影響該等資訊對您所產生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華盛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訴訟而產生的律師費、受理費等維權成本由敗訴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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